官制用语。宋朝官员班序制度之一。即将官、职、差遣、散官、环卫官、宫观官等,按职位高低排成一个班序系列,以区别高下尊卑。亦称为合班。宋制,详定百官上朝时的班位次序,凡各种官职,无论是担任实际职务或贴职寄
官名。清至民国时期蒙古每旗设置,协助管旗章京、副章京管理民事,依旗之大小无固定员额,一般以五至六佐领以上设一人,由台吉中选补;如不得适当之人,则由佐领中选任之。
官名,金朝置,从七品,掌疋帛颜色、油漆诸物出纳之事。其佐官有副使一员,从八品。判官一员,正九品。见《金史·百官三》。
官名,汉时东海中对马国、奴国、不弥国等置,为副长官。类似中国的副宰相。《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东南至奴国百里,官曰兕马觚,副曰卑奴母离……东行至不弥国百里,官曰多模,副曰卑奴母离。”参看“
宫廷医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定为九品中,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
官署名。明朝军事机构卫和所的合称。详见“卫”及“千户所”。明代军事机构名。设于京师和全国各地。数府划为一个防区设卫,下设千户所和百户所。一卫所辖有五千六百人,一个千户所辖一千一百二十人,一个百户所辖一
清末巡警部内部机构。掌开用本部印信,收发文件,接洽电话,值日值宿,递送折件等事,以七品小京官轮流管理。
秦汉县府小吏,相对长吏而言,地位低微,一般为秩百石以下,如斗食、佐史之属。指官俸百石以下的小官。《汉书·百官公卿表》:“(县)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为长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为少吏
流外官名。隋朝始置,属太史局。唐司天台置五十五人,八考入流,由保章正(隋称历博士)教习历法,又有装书历生五人。宋初沿置,隶司天监,掌测验浑仪,同知算造、三式。神宗元丰(1078—1085)中罢司天监,
官名。太平天国前期有典镌刻,后期《幼主诏旨》中有总典镌刻一官,为天朝典官,可能就是典镌刻的主管官。参见“典镌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