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案行使者

案行使者

官名,东汉置,为临时奉诏令办理或调查处理某事,事毕即罢。《三国志·吴书·孙破虏讨逆传》注引《吴录》曰:“(荆州刺史王叡)举兵欲讨(董)卓,素与武陵太守曹寅不相能,扬言当先杀寅。寅惧,诈作案行使者光禄大夫温毅檄,移(孙)坚,说叡罪过,令收行刑讫,以状上。”“案行使者光禄大夫温毅”以光禄大夫温毅为案行使者。《后汉书·百官二》:“光禄大夫,比二千石,本注曰:无员(限)。凡大夫、议郎皆掌顾问应对,无常事,唯诏令所使。”

猜你喜欢

  • 南院副承旨

    官名,辽朝置,属南枢密院,为都承旨的副职,掌承旨问对。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承旨”条。

  • 典给署

    官署名。金章宗明昌三年(1192)由钩盾署改置,掌宫中所用薪、炭、冰、烛,隶太府监。置令、丞、直长等职。

  • 履工中士、下士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屦人下士二人,工八人。掌理王和后各种服色所应穿着的鞋子,辨别外内命妇的命屦、功屦、散屦。北周依《周礼》于冬官府置履工中士,正二命,履工下士,正一命。属冬官府司皮下大夫。

  • 主客清吏司

    官署名。明、清礼部四司之一,简称“主客司”。明初沿前制,于礼部设主客部。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部为清吏司。掌土司及诸蕃朝贡接待、赏赐之事,兼提督会同馆。初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一人,分掌司

  • 林衡署

    官署名。明永乐五年(1407)置为上林苑监属署之一。置典署一人,正七品,署丞一人,正八品,录事一人,正九品。掌苑地内种植果树花木之事。洪熙(1425)中并入嘉蔬署,宣德十年(1435)复置。嘉靖(15

  • 将军幕府

    佐助将军处理军务员职的总称。《史记·李牧列传》有“市租皆输入莫府”之语,索隐:“崔浩云:古者出征为将,军还则罢,理无常处,以幕帟为府,故曰幕府。”将军幕府的员职,据《后汉书·百官志》记载,有长史、司马

  • 虞衡司

    官署名。即“虞衡清吏司”。

  • 经制发运使司

    官署名。南宋高宗绍兴八年(1138)置,掌江、淮、荆、浙、闽、广等路经制钱及和籴之事,设经制发运使为长官。九年,改为经制使司,以户部长官或副长官兼经制使。

  • 中侍局

    官署名。金朝置,属宫师府。掌东宫閤内之禁令、省察宫人廪赐给纳诸物。设都监、同监领局事,秩正九品、从九品。

  • 将军长史

    官名,为将军属官,俸千石,为事务长官;但也有的领兵,称将兵长史。《后汉书·马援传兄子严》:“后拜将军长史,将北军五校士、羽林禁兵三千人,屯西河美稷,卫护南单于,听置司马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