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院
官署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改染坊置,分东、西二院,隶少府监,掌染丝枲币帛。真宗咸平六年(1003),并为一院。以京朝官、诸司使副或内侍一人为监官,三班使臣一人为监门官。
宋少府监所属机构。太平兴国三年(公元978年)置东西染院,咸平六年(公元1003年)并为一院。掌染丝枲币帛。
官署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改染坊置,分东、西二院,隶少府监,掌染丝枲币帛。真宗咸平六年(1003),并为一院。以京朝官、诸司使副或内侍一人为监官,三班使臣一人为监门官。
宋少府监所属机构。太平兴国三年(公元978年)置东西染院,咸平六年(公元1003年)并为一院。掌染丝枲币帛。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简任。承总理大臣之命管理局务,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官。
官名。金朝内侍阶官。二十五阶之第八阶,秩从五品中。官名。金置,从五品中,为内侍官。见《金史·百官一·内侍》。
官名。隋于内侍省置奚官局,设令二人,丞二人。炀帝改内侍省为长秋监,改奚官局为奚官署,参用士人。唐复为奚官局,属内侍省,掌奚隶工役、宫官品命与宫人疾病治疗与丧葬之事。设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
官名。西晋末司马睿镇东丞相府从事中郎之一,与录事中郎、度支中郎分掌僚属诸曹事。官名。晋元帝为镇东大将军及丞相,置三兵中郎,掌中兵、外兵、骑兵之事。
即摘掉官帽,喻辞官。《后汉书·逢萌传》:“时王莽杀其子宇,萌谓友人曰:‘三纲绝矣,不去,祸将及人。’即解冠,挂东都城门。”
① 官署名。原为尚书省兵部比部。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此称,以比部郎中为司计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名。玄宗天宝十一载(752)再改此称,肃宗至德二年(757)重为比部。②官名。唐朝始置,为宫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三品,简任。掌辅佐堂官,综核各司事务,并得派赴各省考查农工商务。
爵位制度。战国时秦国始置。秦及汉朝沿用。秦商鞅变法时,依据原有爵制,参照各国制度,制定秦军功爵位等级,其后逐步形成二十等爵。据《汉书·百官公卿表》,二十等爵名为: 一级为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
官名。秦及西汉属少府,为汤官令副职。东汉沿置,隶少府所属太官令,员一人,秩三百石,主酒。官名,两汉皆置,为少府属官,西汉为令之副,掌酒。东汉省令,只置丞,且并入太官,属太官令。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
即“小吏部下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