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约司
官署名。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北洋政府始置,属外交部,掌理关于国际联合会和其他国际组织,国际会议,条约之研究、撰拟、解释及有关条约的法律,国际法的研究等事项。司的长官为司长,下设佥事、主事,分理司事。国民党政府外交部沿置条约司,设司长、科长、科员等。
官署名。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北洋政府始置,属外交部,掌理关于国际联合会和其他国际组织,国际会议,条约之研究、撰拟、解释及有关条约的法律,国际法的研究等事项。司的长官为司长,下设佥事、主事,分理司事。国民党政府外交部沿置条约司,设司长、科长、科员等。
官署名。明永乐(1403—1424)迁都北京后于南京留置。设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右佥都御史各一人,不设左职。下设司务、经历、都事、照磨各一人,司狱二人。十三道监察御史,员数少于北京。嘉靖(1522—
满语。参见“档案”。
即升阶,为官员升迁的方式之一。明制,凡官员每次考满,政绩为上等者,均予升阶。如礼部尚书叶向高以三考称职,晋升为文渊阁大学士,其官阶上升一等。
①官名,秦、西汉初皆置,列位九卿,秩中二千石。掌接待少数民族等事务。景帝中六年(前144)改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又改名大鸿胪。参见“大鸿胪”。②吏职名。唐朝鸿胪寺典客署属官,员十三人。参
① 西魏、北周“小司空上大夫”的省称。② 工部侍郎的别称。
官名。北齐置。见“曲面部”。
官名。金泰和四年(公元1204年)置熙春园,属上林署,以都监为主官,下设同监。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东王府,员额三百人,官阶为职同将军。参见“典彩”。
官名。春秋战国置。又称鋗人。一说为宫中主洒扫之人,同中涓; 一说为谒者,主通书谒出入之命,为亲近之官。秦汉之际称中涓。张楚农民政权亦置。官名。周、秦皆置,秦末楚也置,汉称中涓,为皇帝的侍从官。《汉书·
清朝对在非正式官缺内任职的称呼。凡在额定官署编制以外之机构任职,如总办、提调等,以及临时奉差委办某事之官员,其职务均称“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