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监司
宋朝提举坑冶铸钱司、提举市舶司等官署统称。
宋制于诸路监司之外,对于主管一路特殊事务的官司合称为杂监司,如提举坑冶铸钱司、提举市舶司等属之。
宋朝提举坑冶铸钱司、提举市舶司等官署统称。
宋制于诸路监司之外,对于主管一路特殊事务的官司合称为杂监司,如提举坑冶铸钱司、提举市舶司等属之。
周朝诸侯正月朝见天子之谓。《左传·文公四年》:“昔诸侯朝正于王,王宴乐之。”刘文淇旧注疏证:“朝正”,“以正月朝京师也。”
官名。宋初置,以员外郎以上官充任,掌三司户部之事。太宗端拱元年 (988)罢,淳化三年(992) 复置,后又罢。至道元年 (995) 又置,真宗即位,三部副使皆迁官,遂罢。咸平六年 (1003) 再置
乡里小官,汉置,掌劝民为善防奸等。《汉书·循吏传·黄霸》:“置父老、师帅、伍长,班行之于民间,劝以为善防奸之意,及务耕桑,节用殖财,种树畜养,去食谷马。”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太医下大夫疡医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额设四人,简任。掌起草与审议各类法律法令。
官名。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北洋政府国务院置,得代理秘书长。次年取销。
见“通进银台司”。官署名。宋置,属给事中,掌受三省、枢密院、六曹、寺监百司奏牍,文武近臣表疏及章奏房所领天下章奏案牍,具事目进呈,而颁布于中外。见《宋史·职官一·通进司》。
官署名。参见“四十一道按察分司”。
因罪削减爵位。汉朝削爵多指诸侯王、列侯。《汉书·王子侯表》: “(祚阳侯仁)初元五年坐擅兴徭赋,削爵一级,为关内侯。”即削去爵位,为官员降罚方式之一。《睡虎地秦皇竹简·为吏之道》中指出,战国时期已用“
官名。西汉属太仆,主管皇帝乘马,有五丞一尉。东汉省。官名,西汉置,为大厩长官,属太仆,俸六百石,掌大厩之马。属官有五丞一尉。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