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义将军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四班,拟轻车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仍拟轻车将军等号。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四班,拟轻车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仍拟轻车将军等号。
官名。西汉景帝中六年(前144)更名长信詹事置,掌皇太后宫中事务,秩二千石。官名,西汉置,为长信宫帝母、帝祖母的属官,俸二千石,掌宣帝祖母令,帝祖母出则从。凡给赐宗亲及宗亲当谒见者则通报。《汉书·百官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七品下,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
官类名。太平天国前期把爵位与官员等级分为十六等,一等为东、西王,二等为南、北王,三等为翼王,四等为燕王、豫王与国宗,五等为侯,六等为丞相,七等为检点,八等为指挥,九等为将军,以上称为朝内正职官,十等为
官名。北齐置。见“乐器局”。
官署名。民国十七年十月置,为国民政府五院之一,是全国最高司法机关。有管理司法审判,行政审判的职权。其组织分司法行政部、最高法院、行政法院及公务员惩戒委员会;设秘书、参事两处。长官称院长、副院长,由国民
见“湖广等处行中书省”。
官名,西汉置,属乐府。掌纠察缉捕。《汉书·张延寿传》:“又以县官事怨乐府游徼莽,而使大奴骏等四十余人群党盛兵弩,白昼入乐府攻射官寺,缚束长吏子弟。”
官名。清朝侍卫处之职官。掌皇帝出入之扈从。额定二人,于御前大臣、领侍卫内大臣中特简。凡皇帝朝会、祭祀、驾出、驾入以及谒陵、耕耤等,皆引导扈从。凡皇帝御经筵、大阅、御楼受俘、赐见等,则立于御座之后。武官
官名。三国吴置,吕据自越骑校尉迁此。见《三国志·吕范传》。杂号将军名,三国吴置,掌帅军征伐或镇守。《三国志·吴书·吕据传》:“太元元年,大风,江水溢流,渐淹城门,权使视水,独见据使人取大船以备害。权嘉
官名。明清置,属詹事府,用作翰林官迁转之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