斧钺司
官署名。清朝銮仪卫前所下设机构。顺治十一年(1654)置,掌斧钺、静鞭等。设掌印云麾使、掌司事治仪正各一人,共掌司事。
官署名。清朝銮仪卫前所下设机构。顺治十一年(1654)置,掌斧钺、静鞭等。设掌印云麾使、掌司事治仪正各一人,共掌司事。
郡分职诸曹之一。晋置,《隶续》二一《司马整碑阴》有科曹掾,在贼曹、兵曹之下。其职掌不详。
官名。宋初置,为开封尹副贰。后设开封少尹二人,若遇他官领尹事,则改少尹为判官。英宗治平三年(1066),命判官一人领使院事,民间俗称之为“南司”,掌审察文移簿籍。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
官署名。宋太祖开宝八年(975)置,设知推勘院事一人,不久废。仁宗嘉祐五年(1060),设三司推勘公事一人,以京朝官充任,掌推劾盐铁、度支、户部三部公事。神宗元丰元年(1078)罢。官署名。宋开宝八年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金部司”。
官署名。辽代设置,属北面官。分为北宰相府与南宰相府两个机构,掌佐理军国大政,地位在北枢密院之下。北宰相府设北府左宰相、北府右宰相、总知军国事、知国事等官,为皇族四帐世袭的官职;南宰相府设南府左宰相、南
官名。也是官署名,秦有将作少府,汉景帝时改称将作大匠。掌修作宗庙、路寝、宫室、陵园土木工程。此后,历代多设此官。梁叫大匠卿,北齐有将作寺,隋初称将作寺,后改称将作监;唐宋沿其制。辽设将作监;金称少府监
官名。宋置,为敕令所提举的下属官员,负责敕令的详定工作。参看“敕令所提举”条。见《宋史·职官二·编修敕令所》。
官名。北齐置,掌右龙局。从九品。
④ 吏职。南朝置,为高级官员的侍从,由朝廷赐给。《南齐书·百官志》:“诸大夫官,皆处旧齿老年,重者加亲信二十人。”② 官名。西魏置,属大丞相府,地位很重。《周书·李贤传》:“(李基)累迁抚军将军、银青
学校教师名。夏商时设置,由氏族社会中长老发展而来,掌教平民子弟。夏代以教射为主,商代以教文化为主。《礼记·王制》记“夏后氏……养庶老于西序,……殷人养庶老于左学。”参见“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