斋谕
宋朝学校职事名。仁宗庆历(1041—1048)中,太学始设,协助斋长率导本斋学员,执行学规和斋规。后各类学校分斋教学者,皆置。
宋学校职事名。宋代各类学校都分斋教学,每斋学生约三十人。北宋庆历间,始于太学设置斋谕。元丰二年(公元1079年)后,太学各斋设置斋长、斋谕各一人,均选学生担任。斋谕协助斋长,督率本斋学生执行学规和斋规。
宋朝学校职事名。仁宗庆历(1041—1048)中,太学始设,协助斋长率导本斋学员,执行学规和斋规。后各类学校分斋教学者,皆置。
宋学校职事名。宋代各类学校都分斋教学,每斋学生约三十人。北宋庆历间,始于太学设置斋谕。元丰二年(公元1079年)后,太学各斋设置斋长、斋谕各一人,均选学生担任。斋谕协助斋长,督率本斋学生执行学规和斋规。
官名,职如郡都尉,掌全郡兵马及地方治安。王莽改河东、河内、弘农、河南、颍川、南阳六郡为六队,河内为后队。每队置大夫一人,职如太守;置属正一人,职如郡都尉(见《汉书·王莽传》)。《后汉书·伏湛传》:“成
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置,掌理双单月候选人员投递互结供状,稽察选卷,并请旨缺分及应补人员随时知照军机处,每月出投供堂报。设经承以办理事务。本处成立前其职任本为开设科所
国民党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掌理本府人事管理及奉交有关人事之查签登记事项。设处长一人,科长三至四人,科员三十三人,书记官十六人,事务员一人,雇员十九人。
官名。见“司士中大夫”。
官名。三国魏置。《三国志·刘封传》:“申耽降魏,魏假耽怀集将军,徙居南阳。”杂号将军名,三国魏置,掌征伐或驻守。《三国志·蜀书·刘封传》:“申耽降魏,魏假耽怀集将军,徙居南阳。”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女官名。南朝宋置于后宫,三品。参见《宋书·后妃传》。
见“军机大臣”。
见“征收课税所”。
官名。又作“大攻尹”。春秋战国曾、楚、赵等国设此官,主管手工、铸造业的工官之长。战国赵兵器《七年相邦阳安君剑铭》背面刻有“大工尹”职名。参见“大攻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