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兼优科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文类科目。开元二年(公元714年)诏举,李昇期等三人及第。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文类科目。开元二年(公元714年)诏举,李昇期等三人及第。
官名。金泰和元年(公元1201年)置,属太常寺。从九品,掌检讨典礼,职与博士同,四年(公元1204年)废。
官名。西晋置,属宗正。东晋省。官名。晋代宗正所属有司牧掾,掌畜牧之事。
金末高级军事官员合称。哀宗正大二年(1225),选诸路精兵直隶枢密院,先设总领六员,后改为都尉,至天兴 (1232—1234) 初年设十三都尉(一说十五都尉),秩四品,以曾掌元帅者充任,与元帅府、行枢
官名。晋始置,掌祭祀之事。南朝宋齐梁陈及北魏、北齐沿置。
官署名。宋置,属三司。掌大将、军将名籍,按其劳绩等第而定其服役时限。设管辖官二人,以判开拆司官及内侍都知、押班充任。
官名。①周朝司徒属官。《礼记·文王世子第八》: “大司成论说在东序。”郑玄注: “大司成,司徒之属,师氏也。师氏掌以美诏王教国子以三德三行及国中失之事也。”② 学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由国子祭
官名。宋朝设此官,“敕令所提举”为“枢密院编修敕令所提举”的简称。敕令所是起草皇帝命令的机关,其长官为“敕令所提举”,此官由宰相兼任;同提举,执政兼任。下设详定官和删定官。见《宋史·职官二·编修敕令所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的土地行政,原属内政部土地司和地价申报处的职掌,执行《土地法》及其他土地法令。后成立中央地政机关筹备处,直隶于行政院。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成立地政署,掌理全国土地行政事务,署内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六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官名。即“司农少卿”。官名。北魏始置司农少卿,北齐称司农寺少卿,为司农寺的副长官,历代沿置。唐制司农寺少卿从四品上,掌京师百司官吏俸禄及常科的发放;孟春籍田祭先农,则进奉耒耜;冬季藏冰、仲春颁冰,皆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