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郡公
爵位名。北齐置,与开国县公同为二品。
爵位名。北齐置,与开国县公同为二品。
官署名。① 清末陆军部军需司所属三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本部直辖各镇、各学堂及军营工程建筑,管理陆军所属官有财产,并筹备制造军用器具。置科长、科员、录事。②清末学部会计司所属二科之
官名。清朝太常寺之属官。顺治元年(1644)设。初只四人,后屡增至十二人,宗室一人,满洲十一人。初制五品,康熙九年(1670)改为正九品,寻改为视出身为差。乾隆元年(1736),改定以六品冠带食七品俸
官名。宋设此官,为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见“云麾使”。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彰愍宫马群牧养蕃息之事。
将军和相国合称。泛指高级文武官员。《墨子·法仪》: “虽至士之为将相者。”
官名。渤海国左六司仁部属官,位郎中下。
①官名。主刑罚狱讼。《史记·五帝本纪》:“皋陶为大理,平民各伏得其实。”春秋晋、齐、卫诸国皆置。秦汉称廷尉,西汉景帝中元六年(前144)至武帝建元四年(前137)、哀帝元寿二年(前1年)、东汉献帝建安
官名。清朝内务府慎刑司主官。额设二人。掌司事。
官名。宣徽院官员。辽朝北面朝官宣徽北院、南院,南面朝官宣徽院、南面京官南京宣徽院皆置,位知院事下、同知院事上。元朝成宗大德四年(1300)置二员,从二品,位同知下、佥院上。官名。亦称宣徽院副使,为宣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