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谕
见“敕书”。
见“敕书”。
①行政官吏和不任官职之人爵位统称。对军爵而言。②战国秦五等爵之第一等。参见“公”。爵位名。即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的第一等。
官名。金置,见“武器署”。
见“勋武前锋五职”。
官吏考核制度。明朝定为考满之法。见“考满”。
汉代少府所属有采珠玉金银之官,见《汉书·贡禹传》。
官名。元置,为崇福司的佐官,员额二人,从四品。
僧官名。明清置,属僧录司。秩正六品,左右各一人。
宋、元“制国用使”省称。详见“制国用使”。
官署名。东汉置,设谒者仆射为长官,常侍谒者五员、谒者三十员,掌朝会典礼,遣使传宣诏命、巡视监察。名义上隶光禄勋,实际直达皇帝,时号外台,与尚书、御史合称三台,共掌朝政。三国沿置。晋省并入御史台。南北朝
官名,也省称五威右帅,掌助五威将班符命于天下。详见《五威将前帅》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