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印
清朝官员处分制度。外任官员因钱粮、刑名事件被降调或革职离任,由督抚另行委员接署印篆者,称为摘印。凡被参奉旨降革之员,于部文到日,该督抚应及时委员摘印。否则,得照徇庇例,降三级调用。至于钱粮、盗案限满等案处分定例内,必须离任者,督抚于查参之日即可委员摘印署理,不必等候部复。
清朝官员处分制度。外任官员因钱粮、刑名事件被降调或革职离任,由督抚另行委员接署印篆者,称为摘印。凡被参奉旨降革之员,于部文到日,该督抚应及时委员摘印。否则,得照徇庇例,降三级调用。至于钱粮、盗案限满等案处分定例内,必须离任者,督抚于查参之日即可委员摘印署理,不必等候部复。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门下省置,掌有关章奏之事,以本省属吏领之。宋代门下省吏员办事诸房之一。《宋史·职官志一》说:“门下凡分房十……曰开拆房,曰章奏房,曰制敕库房,亦皆
爵名,食邑千户的列侯,也称千户之君。《史记·货殖列传》:“今有无秩禄之奉,爵邑之人,而乐与之比者,命曰‘素封’……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等。”
爵名。亲王嫡子所封之王,与郡王相当,从一品。南朝梁、陈开府,置府官。隋朝沿置,开府。唐朝置王官,有傅、谘议参军事,友,文学,东、西阁祭酒,侍读; 出阁则开府,置府官。参见“嗣王府”。爵位名。南朝梁始置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翼王府,员额六十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马”。
清礼部内部机构。掌收受外省衙门的文书,呈送部堂画阅,编号登记分发各司办理;会试时举人纳卷后由本厅送部堂用印,分别三场,封储卷箱,送至贡院;并掌本部吏员、工役的管理事务。设满汉司务各一人,笔帖式若干人,
太守尊称。汉朝及魏晋太守自辟僚属如公府,因尊称太守为府君。《后汉书·华陀传》: “广陵太守陈登忽患匈(胸)中烦懑,面赤不食,佗脉之,曰: ‘府君胃中有虫。’”汉碑亦多有之。唐以后,不论爵秩,子孙尊其先
官名。北魏置。《魏书·陆俟传》:“(陆)归弟尼,内侍校尉,东阳镇都将。”
武官名。明置,见“四卫营”。
官名。北齐置。为左、右卫府直荡属官,佐勋武前锋正都督统勋武前锋五职,禁卫宫掖。从七品。
战国时国君考核官吏的方式之一。由国君派出使者,察访官吏善恶。如齐威王时就曾派官员前往鲁地调查了解阿大夫和即墨大夫的职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