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头关
官名。为天朝典官,掌头关的稽查与税收事务。参见“提中关”。
官名。为天朝典官,掌头关的稽查与税收事务。参见“提中关”。
官名。清朝光绪元年(1875)始设。正二品。初兼驻法、俄、义、比等国大臣。二十八年,始为专使英国大臣。辖二等、三等参赞各一人,二等、三等通译官各一人,一等、二等书记官各一人,商务委员一人,以及驻新加坡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长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一人,正二品,简任。承总理大臣命管理本院事务,并指挥监督所属各官。官名。清末置,为法制院的长官,见“法制院”。
官名,汉置,掌一乡人,主知民善恶,为役先后,及赋税多少等。《汉书·百官公卿表上》:“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三老掌教化;啬夫职听讼,收赋税;游徼徼循禁贼盗。”《后汉书·百官五》:“乡置有秩、三老、
官名。北魏置。《魏书·铁弗刘虎传》:“(太武帝)又诏(赫连)昌尚始平公主,假常忠将军、会稽公,封为秦王。”
官名。隋文帝置仓部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为一人,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武德三年(公元620年)改为“仓部员外郎”,见该条。
官名。东魏置。《梁书》卷五六《侯景传》: “侯景又遣其行台左丞王伟、左民郎中王则诣阙献策,求诸元子弟立为魏王,辅以北伐,许之。”职掌同左民郎中。
官名。南诏官,与坦绰、久赞谓清平官,决国事轻重,犹如唐朝宰相。
官署名。清初“内三院”之一。顺治二年(1645)将原设翰林院裁撤,翰林院官分别并入内三院,原内国史院遂改称“内翰林国史院”,长官称“内翰林国史院大学士”。十五年,内三院改为内阁。十八年复旧制后仍称“内
官名。新莽置,亦作“犇走”。为四友之一。《汉书·王莽传》: “为太子置师友各四人,秩以大夫”。“故尚书令唐林为胥附,博士李充为犇走,谏大夫赵襄为先后,中郎将廉丹为御侮,是为四友”。官名,西汉末年王莽为
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局改科后始置,以科长为主官。掌理地方自治、户籍、卫生、选举、禁烟、仓储、礼俗、宗教、褒扬、抚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