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提举编修敕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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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副党

    基层组织管理人员。北齐置,见“党族”。

  • 殿庭仪礼司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九年(1376)改原侍仪司而置,设使一人,副三人,承奉二人,序班十六人,九关通事使一人,副六人。十三年改使为司正,左、右司副各一人,序班增至四十四人。革承奉,增设司仪四人。二十二年增

  • 常侍侍郎

    官名。南朝梁陈置,属集书省,掌侍从顾问,品秩未详。

  • 噶厦

    西藏地方政府主管行政事务之官员议事的地方。参看“噶布伦”条。

  • 郡东閤祭酒

    郡散吏名。汉代置,《后汉书·周盘传》记蔡顺以至孝称,“太守韩崇召为东閤祭酒。”无具体职务,为郡府中的高级散吏。

  • 交阯道监察御史

    官名。明永乐十八年 (1420)置,为永乐、洪熙、宣德时诸道监察御史之一,掌纠劾百官,主察交阯布政司 (今越南境内),并协管两京、直隶部分衙门、卫所卷宗照刷工作。宣德十年 (1435)革。

  • 行卫尉事

    代行卫尉职事。卫尉,掌宫门屯卫兵。《后汉书·窦融传》:“二十三年,代阴兴行卫尉事。”参看“卫尉”条。

  • 大理三官

    “大理正”、“大理监”、“大理平(评)”的合称。详见各条。

  • 南京卫戌总督府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依照《南京卫戍条例》规定,南京卫戍总督直属于临时大总统,统辖南京的卫戍勤务;并得指挥卫戍区内驻屯军队,直接管辖区内宪兵、要塞等,遇有紧急情况时,得对不受管辖的部队迳行命令;必

  • 西北路招讨府

    即“西北路招讨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