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举一行事务
官名。南宋御营使司、宣抚司等机构属官,掌分管军务,或指挥诸军作战。其下有同提举一行事务,职掌略同。
南宋军职。置于御营使司、宣抚使司等统兵机构,辅助长官理司内事务,甚至代管军务,指挥诸军作战。其地位略低者称为同提举一行事务。
官名。南宋御营使司、宣抚司等机构属官,掌分管军务,或指挥诸军作战。其下有同提举一行事务,职掌略同。
南宋军职。置于御营使司、宣抚使司等统兵机构,辅助长官理司内事务,甚至代管军务,指挥诸军作战。其地位略低者称为同提举一行事务。
官名,东汉置,为右都候之副,掌佐右都候行施职事。详“右都候”条。
官名。西汉少府所属均有内者令及丞,《后汉书·百官志》本注:“掌宫中布张诸亵物。”《汉官仪》则说:“内者主帷帐。”又《汉书·王莽传》有关于内者令工作情况的具体记载:“未央宫置酒,内者令为傅太后张幄,坐于
官名。署之长官。秦汉至南北朝为列卿下属诸署长官泛称,品秩高低不等。隋唐五代之九寺、少府、将作、都水、长秋诸监、太子三寺下属各署均设,为各署长官。分上、中、下三等。隋朝初以上署令为正八品,中署令从八品上
科举常科科目之一。汉代至南北朝明经为察举的科目之一。隋亦以明经举士,如韦云起开皇中举明经,授符玺直长,孔颖达大业初举明经,授河内郡博士。唐以明经为科举的常科,明经科中又析为五经、三经、学究一经、三礼、
官署名。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核国库出入款项、各省报解京饷各项经费、收放颜缎两库物料,核议苏杭两省织造奏销,盘查银缎颜三库。置郎中三人,员外郎四人,主事三人。官署名。民国初
宋朝无品武阶官名。徽宗政和二年(1112) 重定武阶官名,改守阙军将置,位在进义副尉下、进勇副尉上。
①相传为殷、周辅政大臣、百官之长。《尚书·伊训》: “百官总己以听冢宰。”《礼记·檀弓下》:“古者天子崩,王世子听于冢宰三年。”春秋战国泛指执掌国政的大臣。后世亦用以称宰相。唐朝中后期,皇帝初崩,新君
参见“太子备身五职”。
即“河吞大”。
官署名。清末京师之审判机构。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掌京师刑、民案件审判,于重罪为二审,轻罪为终审。置厅丞一人,下设刑、民两科,各置推事六人,分掌所辖刑、民案件。设典簿厅,置典簿二人,主簿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