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勘官
官名。① 北宋御史台属官。太宗淳化元年 (990)置,掌审讯重大刑狱案件。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废。②北宋三司属官。专掌审讯有关财务刑狱案件,以京朝官充任。英宗治平三年 (1066)废。神宗熙宁二年 (1069) 复置管勾推勘官,以京朝官或幕职州县官充任。参见“三司推勘院”。
官名。(1)宋淳化元年(公元990年)置,属御史台。掌审讯重大刑狱案件。元丰改制后废。(2)宋代三司置,亦称三司推勘公事,主管三司推勘院,专门审讯与三司有关的财务刑狱案件。
官名。① 北宋御史台属官。太宗淳化元年 (990)置,掌审讯重大刑狱案件。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废。②北宋三司属官。专掌审讯有关财务刑狱案件,以京朝官充任。英宗治平三年 (1066)废。神宗熙宁二年 (1069) 复置管勾推勘官,以京朝官或幕职州县官充任。参见“三司推勘院”。
官名。(1)宋淳化元年(公元990年)置,属御史台。掌审讯重大刑狱案件。元丰改制后废。(2)宋代三司置,亦称三司推勘公事,主管三司推勘院,专门审讯与三司有关的财务刑狱案件。
官名。东汉末置,为杂号将军,统兵出征。三国两晋、南朝沿置,魏、晋、宋皆八品 (一说魏为五品)。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一班,陈改为拟九品,比秩四百石。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保氏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师氏中大夫属官,掌规谏皇帝之任,下设保氏上士以佐其职。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保氏”。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保氏下大夫
官署名。即“云南清吏司”。
官名。 西周置。 主司乐钟演奏的乐官。 《师簋铭》: “命汝司乃祖旧官: 小辅、众鼓、钟。”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铠甲,为众司甲兵戈盾等官员之正长。《周礼·夏官》: “司甲,下大夫二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郑玄注: “甲,今之铠也。司甲,兵戈盾官
①县令属吏。《韩非子·八经》: “下约以侵其上,相室约其廷臣,廷臣约其官属,兵士约其军吏,遣使约其行介,县令约其辟吏。”②任命下级官吏。
宋朝吏部尚书左选、侍郎左选通称。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分掌文臣选调之事。
即列卿。《尚书·洪范》有“卿士惟月”,传曰“卿士各有所掌,如月之有别”,后世便本此称列卿为月卿。高适《送柴司户充刘卿判官之岭外》诗:“月卿临幕府,星使出词曹。”
官名。南朝梁置。负责殿内侍卫。侯景太始元年(551)篡梁后,改名直寝。
指宰相等高级官员。《三国志·魏书·夏侯玄传》:“闾阎之议,以意裁处,而使匠宰失位,众人驱骇,欲风欲清静,其可得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