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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访队

清末巡警部所属机构。与协巡营于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十月由巡警部奏请同时设立。专掌探访侦缉之事。对于行踪诡秘、潜谋不轨、来历不明、形迹可疑者,进行探查,与巡兵相互为用,以收联络、策应之效。以监督一人为长官,下设中路、左路、右路三局,各辖探访队。中路局,为监督与各局长议事之所,设局长一人,书记官一人,高等访事官六人,差弁四人;辖探访队一队,设队官、副队官、书记官各一人,使役四人,暗目二十人。左路局与右路局各设局长一人,书记官一人,差弁二人,局役四人;辖探访队二队,每队设官同中路局。巡警部改为民政部后,本队属民政部,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与稽查辑捕局合并,改为缉探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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