掖庭监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上,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上,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
① 收纳谷米之场所。宋初,诸仓场隶三司,掌受纳租税、出给禄廪。设提点仓场官领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属仓部。明朝户部辖京仓五十六,通仓十六。清朝户部亦辖有京、通十三仓。凡仓,均设专员
官署名。元朝置,掌印造、发行钞币。宪宗三年 (1253) 始于京兆路立司,印钞以佐经用。七年,罢司。世祖中统元年 (1260),置诸路交钞提举司,隶燕京行中书省管辖,后以户部官兼提举交钞事。至元三年
官名。西周置。《扬簋铭》: “王若曰: ‘扬,作司工, 官司量田。 众司, 众司茨。’”
①贡士之法,即由诸侯国或地方州郡每年向朝廷选送人才。《汉书·食货志上》: “诸侯岁贡少学之异者于天子,学于太学,命曰造士。行同能偶,则别之以射,然后爵命焉。”《文选》王融《三月三日曲水诗序》: “兴廉
官名。即“山西清吏司员外郎”。
秦汉的地方兵种之一。轻车即驾车作战的士兵,平原地区,如上郡、北地、陇西及其他北方诸郡多用之。轻车虽是一个独立的兵种,但在实战中很少单独使用车兵,都是与骑兵或步兵相配合作战。汉武帝以后往往作为仪仗队之用
参见“内三院”① 。官署名。清入关前置,为“内三院”之一,入关后随内三院改组为内阁。参见“内三院”。
官署名。元朝置。设于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秩正三品,隶中书省工部,掌百工技艺。置达鲁花赤、总管各一员,同知、副总管各二员。下辖梵像、出蜡局两提举司及铸泻等铜局、银局、镔铁局、玛瑙玉局、石局、木局
官署名。《张纳碑》: 巴郡有比曹掾、史各一人。汉朝谓检阅户口、垦田为案比。比曹当即案验户籍之机关。
宋代俗称中书门下为中书门下内省,详见“中书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