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谒司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三十一年(1294)由典宝署改立,秩从五品,隶徽政院。成宗元贞元年(1295)升正四品,设官四员。大德十一年(1307)升正三品。置司卿、少卿各四员,丞二员。英宗至治三年(1233)罢。
官署名。元至元三十一年(公元1294年)改典宝署为掌谒司,属徽政院。秩从五品,掌引见传达之事。设司卿四人,少卿四人,丞二人,典簿二人,典书九人,奏差二人,知印、译史、通事各一人。元贞元年(公元1295年)升四品,大德十一年(公元1307年)升正三品。至治三年(公元1323年)罢。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三十一年(1294)由典宝署改立,秩从五品,隶徽政院。成宗元贞元年(1295)升正四品,设官四员。大德十一年(1307)升正三品。置司卿、少卿各四员,丞二员。英宗至治三年(1233)罢。
官署名。元至元三十一年(公元1294年)改典宝署为掌谒司,属徽政院。秩从五品,掌引见传达之事。设司卿四人,少卿四人,丞二人,典簿二人,典书九人,奏差二人,知印、译史、通事各一人。元贞元年(公元1295年)升四品,大德十一年(公元1307年)升正三品。至治三年(公元1323年)罢。
官名。元设此官,正二品,掌考帝王之治。参看“奎章阁学士院”条。官名。元置,秩正二品,员额四人,为奎章阁的长官。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犯罪,降等注授差遣,无等可降者,授远小去处。称为降授。系衔首带“降授”二字。官员降罚方式之一。宋制,官员犯罪则降等注授差遣;无等可降者,授以远小去处。凡降授官,其衔首均带“降授”二
官名。北魏始置,侍从皇帝读经。西魏亦置为王公官属。北齐皇帝、北周太子、王公皆置。南朝齐置为诸王官属,梁太子、王侯俱置,均因人而设,不常置。唐朝于东宫置此官,无常员,为太子讲导经学。玄宗开元(713—7
官名。汉代少府所属太医令之下的御医之一,见《汉书·董贤传》。
官名。为尚乘寺主官,见“尚乘寺”。
见“十飙将军”。
官名。秦朝始置。两汉因之,秩二百石,无员额,轮流宿卫,如三署郎中。西汉隶太子太傅、少傅,东汉隶太子少傅。太子阙位则隶少府。三国沿置。魏七品。晋朝置十六人,七品,职比散骑、中书侍郎,掌文章书记,初隶太子
宋朝外都水丞省称。
官制用语。指官吏的调动,有转、迁二义,视具体情况而定。转属于官秩相同的调动,迁则属于升迁性质。官制用语。1、官吏平调称徙。《汉书·段会宗传》:“拜为沛郡太守,以单于当朝,徙为雁门太守。”2、有时上调也
官名。清末巡警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正四品,左、右各一员。分判各司事务,稽核司员以下功过,与左、右丞协同核审全国警章。三十二年,改民政部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