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与北洋政府初期的临时参议院所设委员会之一,由参议员互选组成。(2)北洋政府时期国会参众两院内部各委员会之一。参议院与众议院分设各种常任委员会审查各项案件,于每次会期之初选举各项
官署史,即光尉大夫办公的官署,在长安城南。见《三辅黄图》。
流外官名。唐代太医署所属有采药师,置于课药之州。凡药,辨其所出,择其良者以进。
官名。周置,掌宫中筵食。《仪礼·少牢馈食礼》:“司宫筵于奥,祝设几于筵上,右之,主人出迎鼎……雍正执一匕以从,雍府执四匕以从。”雍正为筵官之长,手下还有筵官。
官名。战国秦置。射弩兵之官长,《睡虎地秦墓竹简 ·秦律杂抄》: “除士吏、发弩啬夫不如律,及发弩射不中,尉赀二甲。发弩啬夫射不中,赀二甲,免,啬夫任之。”官名,秦置,掌统发弩士卒。《睡虎地·秦简·除吏
吐蕃最高总兵次官。辽朝为天下兵马大元帅副贰,以亲王充任。
官名。清末外务部和会司长官,光绪二十七年(1901)设。掌司事。正五品,奏补。
明清考核官员之制度。明初考察、考满之法并行。洪武十四年 (1381) 初定考满之法。其法三年给由,为初考,六年为再考,九年为通考。皆论所历之俸,分为称职、平常、不称职之上、中、下三等。清天聪八年 (1
官名。北魏置。唐朝人修史时。因避讳改称“第一领人酋长”。主要授予依附北魏政权的北方少数民族首领,可世袭,未被列为中央政权的正式官职。在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
官名。清朝外火器营之长官。额设一人,正三品,于营总内拣补。在火器营掌印总统大臣、总统大臣统领之下,掌外火器营训练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