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辽朝弘义宫长官。总领弘义宫军民事务。下设副使、太师、太保、侍中等职。
封爵名,东汉建武二年封周后代姬常为周承休公,十三年改封姬常为卫公,以为汉宾,位在三公上。见《后汉书·百官志五》、《后汉书·光武帝纪》。
乡、镇公职人员。国民党政府设于乡、镇公所,掌理民政事项。下设干事。
官署名。明永乐五年(1407)置,为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隶通州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十八年革苑马寺,改隶太仆寺。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明史纪事本末》卷十四记明代福建参政魏鉴、瞿庄笞死奸吏,“太祖曰:今两参政能置奸吏于极刑,所谓惟仁人能恶人也。特赐玺书劳之。”
使职名。参见“册立使”。
官署名。清朝乐部所属之机构。掌郊庙祠祭奏乐之事。乾隆八年(1743)改神乐观置。设知所为主官,下设提点、协律郎、司乐等官。十九年,改称神乐署。
官名。南北朝时诸王设防閤将军,以保护王和王府的安全。参看“防閤”条。
官名。唐朝陪都太原实际长官。玄宗开元十一年 (723) 改太原府长史置,一员,从三品,通判府务,巡属县、观民风、理刑狱,牧缺则行其事。
官署名。元末朱元璋置,设少监、监丞,管理医药。吴元年(1367)改名“太医院”。官名。汉代少府所属太医令之下的御医之一,见《汉书·外戚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