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西汉置,《汉书·景十三王传》记广川惠王越有永巷仆射,为主后宫妇女之宫。
唐五代带三省官衔兼官者给三省所纳之资。晚唐五代藩镇及使府参佐、州县官员带中书、门下、尚书省检校官,皆需纳钱,检校太师、太尉纳钱四十千,检校太傅、太保三十千,检校司徒、司空二十千。后唐明宗天成元年(92
官名。宋朝初年,大军出征置。后避英宗赵曙名讳,改称行营副都总管。
官名。北魏置。《南齐书·魏虏传》:“通事人为乞万真。” 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
即“粮料院”。
官名。北周置,职同太子詹事,掌东宫内外众务,有太子宫尹下大夫(正四命)、太子小宫尹上士(正三命)、太子宫尹中士(正二命)三级。唐朝武则天垂拱元年(684)至中宗神龙元年(705)为太子詹事改名。
官名。①西晋置,多兼并州、青州等州刺史,或都督并州、冀州诸军事,位在东中郎将之上。十六国后赵及北魏沿置。②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置,四宁将军之一,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二班,相当于镇
官署名。金宣宗贞祐五年(1217)置。主管仓、场出纳公平及不使亏败。设使、副使领司事,秩从五品、从六品。初由吏部辟举,后由尚书省拟。下设监支纳官十六员,秩八品,以年六十以下廉于人充任。官署名。金置,掌
官名,唐高祖李渊武德四年(公元621年),太宗平定洛阳后置,掌国之征讨,总判府事。其官有长史一人,司马一人,从事中郎二人,军谘祭酒二人及主簿、录事、记室、功曹参军、兵曹参军事等官。见《旧唐书·职官一》
即“翰林学士承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