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员名。宋置于县,《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八“县令”条谓北宋前期县吏人有“押司”、“录司”、“录事史”、“佐史”四种。不过录司、录事史、佐史三种名称后来很少出现。录司即县录事,录事史与佐史似均为录事的助
任官制度。明朝曾定为官吏正式授官前的试用制度。京官初入仕或外官升授京官应先行试用。后仅用于监察御史、中书舍人的授职。其余多不依此制。
汉代皇后宫名,也以此名官。《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詹事》:“成帝鸿嘉三年省詹事官,并属大长秋。”注:“师古曰:省皇后詹事,总属长秋也。”《后汉书·百官四·大长秋》:“其中长信、长乐宫者,置少府一人,职如
官署名。金朝置。属吏部。掌颁行官员的封授命令。设提举二员领院事,以吏部郎中、翰林修撰各一人充任。
见“巡城御史”。官名。明清皆置,清代满汉各一人,掌绥靖地方,剔除奸弊。见《明史·职官二·都察院·十三道监察御史》、《清史稿·职官二·都察院·左都御史》。
“技巧”是“技巧官”的简称。西汉水衡都尉的属官有技巧令及其佐官技巧丞,掌技巧、技术。《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水衡都尉》:“水衡都尉,武帝元鼎二年初置,掌上林苑,有五丞。属官有上林、均输·御羞、禁圃、辑濯
官名。春秋齐国等置。乐官。《管子·四称》:“流于博塞,戏其工瞽。”
官名。明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置群牧监於答答失里营所,随水草利便立官署,专司牧养。六年(公元1373年)改在滁州设置,旋改为太仆寺。次年,增设牧监、群官二十七处,隶太仆寺。不久定群牧监品秩。牧监令
官名。明清置,属宗人府,见该条。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门下省、中书省、尚书省均置,掌考察督催文牍稽违。宋代中书与尚书省属员办事诸房之一。主考督文牍稽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