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医署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三十一年(1294)由典医署改立,秩从五品,隶徽政院。武宗至大元年(1308),升掌医监。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三十一年(1294)由典医署改立,秩从五品,隶徽政院。武宗至大元年(1308),升掌医监。
选举制度。唐朝一种打破格限选拔人才的铨选办法。《唐会要》卷五四《中书省》: 大和五年(831)中书门下奏,“设博学宏词、书判拔萃、三礼、三传、三史等科目以待之”宋朝简称宏博科。参见“词科”。科举制科之
考试机关名。即“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见该条。
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加官,无实职。在左神策军上将军下。
州门下吏名。北魏司州有门下督,见《八琼室金石补正》一三《校官郎淳于道等残刻》;扬州亦有门下督,见《魏书·灵征志下》。职主州府兵卫。
禁卫军指挥机构。隋朝置,与右监门府统率亲近禁军,同掌宫殿门禁及守卫事,职任颇重。设将军一员、郎将二员,校尉、直长各三十员,又有长史、司马、录事及仓、兵二曹参军、铠曹行参军等属。文帝仁寿三年(603)
官名。北齐为郡、镇属官。隋朝州置。唐朝都督府、三都、州、县皆置一至二员,掌仓储出纳。
官名。北魏置。秘书省属官。《李宪墓志》: “(李宪)年十有二,为秘书内小。”(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集释》图版二九二)参见“内小”。
官署名。民国置。为维持地方公共安宁的机关。设于各省会、各行政区、各市县及其他地势冲要、人口稠密、工商业繁盛的地方,受各该主管机关指挥监督,处理所辖地区的警察事务。
官名。北周置,为散官。二命。散官名。北周置, 秩二命。
唐宋以来翰林院之通称。宋苏易简为翰林学士,太宗以红罗飞白书“玉堂之署”四字以赐,故有是名。官署名,汉置,详“玉堂署”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