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朝掌世职官学事务之大臣。额设十人,于满洲一、二品大臣内特简。左、右翼各设世职官学二。凡世职及世袭佐领十岁以上、十八岁以下者皆令入学。每五年主持考试满语、骑射,分别等次使用。其属下有参领六人,章
参见“十忠将军”。官名。将军名号,梁置此将军,见。《隋书·百官上》。
官名。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置为正七品上武散官。宋朝沿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武散官名。唐宋置,秩均为正七品上。
①清朝“步军统领衙门”之简称。② 清朝步军统领衙门所属之八旗步军营,掌率八旗步军,以供守卫巡警之事。长官为翼尉,额设二人,左、右翼各一人。以下设帮办翼尉二人,协尉、副协尉各二十六人,步军校三百三十六人
战国秦国称主管某事的官吏。《睡虎地秦墓竹简·仓律》: “城旦为安事而益其食,以犯令律论吏主者。”
官名。清末军咨府等中央机构中设。为各股之长官,六、七品不等,分管各股事。如果咨府所属测地局下设三角、地形、制图三股,各设股长一员,由军咨府第四厅各科科长兼充。官名。为股的主官。见“股”。
官名。太常寺太医署官员,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始置五员,唐朝置四员,从八品下。与医师、医正轮流以一人值班疗疾。官名。唐太医署令所属有医监四人,与太医署丞同为从八品下,协助太医署令掌管医疗之事。
官署名。明朝刑部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云南、贵州十三清吏司的总称。各掌其分省刑名,量其繁简,带管所分直隶府州、在京衙门。司各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
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每师帅四人,官阶为职同两司马,掌侍应杂务。
官名。又称“兼尹”。清朝特派管理奉天府之长官。乾隆三十年(1765)设,特简盛京五部侍郎充任。掌理所属二府、四厅、五州、十四县之政事与宗室、觉罗官学。光绪二年(1876),奉天府改由盛京将军兼管,遂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