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光绪二十八年 (1902) 工巡总局设,三十一年,归巡警部。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专司救火之事,并分任巡逻、要差勤务。设总理兼统带一人,四品,辖官兵八百二十名,消防一、二大队、军乐队,内勤处、
女医官,汉置,掌为后宫治病。《汉书·外戚传·孝宣许皇后》:“女医淳于衍者,霍氏所爱,尝入宫侍皇后疾。”
车上的黑色篷盖。汉制,二千石官员坐车皆为皂盖,以显示身分。也用作官员代称。
官署名。北宋徽宗大观(1107—1110)中置,负责编修诸路敕令格式,其属有详定官、删定官。南宋绍兴三十二年(1162),孝宗即位后又置,负责裒集高宗朝诏旨。
官名。辽朝置,属南面官。加官,无实职。在左龙虎军上将军下。耶律合住,保宁初为右龙虎卫上将军。
官名。清朝太仆寺之属官,即左、右翼马厂之长官。清太仆寺所辖马厂分为左、右两翼。左翼设于独石口外都石山之北,右翼设于山西大同边外丰镇厅境。康熙四十四年(1705),定左、右两翼马厂各设总管一人,正四品。
① 册命、锡命。《颂鼎铭》: “尹氏授王命书,王呼史虢生册命颂。”《周易·师》: “王三锡命。”② 任命,委命。《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襄公以三命命先且居将中军。”③ 官秩称谓。历代官秩品级一般称
官名。见“大理卿”。官名。秦有汉廷尉,至南朝梁陈与北魏始称廷尉卿,北齐改称大理寺卿,为大理寺的长官。历代沿置。唐制大理寺卿为从三品,明清为正三品。详见“大理寺”。
官署名。清末京师检察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掌对同级审判厅审判案件的检察事宜。置检察长一人,检察官四人,并典簿、主簿、录事等。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始置,配置在京师
①周朝王畿以外行政区域名。(1) 九服之一。参见“九服”。(2) 五服之一。参见“五服”。② 春秋战国时公卿大夫作为世禄的封地。《礼记·礼运》:“大夫有采以处其子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