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役
旧指州县衙门担任缉捕事务的差役。亦称捕快。
旧指州县衙门担任缉捕事务的差役。亦称捕快。
官署名,民国时置。掌市县的土地登记、分划、测量等事;设局长一人,总理局务。
参见“左右备身五职”。
官名。西周置。职掌不详。见《小夫卣铭》。
爵名,秦朝末年楚汉前期刘邦置,位孤卿。《汉书·曹参传》:“楚怀王以沛公为碭郡长,将砀郡兵。于是乃封参执帛,号曰建成君。”注:“郑氏曰:楚爵也。张晏曰:孤卿也。”爵位名。战国时楚置,《汉书·曹参传》记“
明清会试之魁。科举考试中,乡试中试之举人赴京师参加礼部主持之会考,称会试,中试者称贡士,其第一名称会元。明清科举之制,称会试第一名为会元。参见“会试”。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翼王府,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厨”。
官名。明宣德中置,见“督运侍郎”。
官名。隋朝门下省符玺局长官,置二员,正六品; 炀帝大业三年 (607)改为符玺郎。
初为春秋战国时期对宰辅大臣的尊称。《荀子·尧问》: “缯丘之封人,见楚相孙叔敖曰”,“今相国有此三者,而不得罪楚之士民,何也? ”时孙叔敖任楚令尹。后渐成为官称,多作相邦(一说本名相邦,至西汉因避高帝
① 宋朝枢密院之别称。② 清朝军机处之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