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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衔推官

官名。清初各府之佐贰官,与推官共掌刑名之事。顺治三年 (1646) 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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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署名。唐初秦王、齐王府所置六护军府之一,掌侍卫陪从。置护军一员、副护军二员,长史、录事及仓、兵、铠曹参军各一员,统军二员、别将四员,分掌领亲、勋卫及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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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壮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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