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收司
即“三司拘收司”。
即“三司拘收司”。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见“立法院编译处”。
官名。麴氏高昌国兵部次官,协助兵部长史处理本部事务。如被派遣到诸城相监检校,则称“城令”。
元朝侍卫亲军机构。顺帝后至元三年(1337)正月,立宣镇侍卫屯田万户府于宁夏。四月,改为宣镇侍卫府。秩正三品。置都指挥使、副使等职。
明朝由捐纳而取得贡生资格者用此称。清朝称例贡。
官名。南宋置御前方弩营,后改名神劲军,其官为神劲军指挥。见《历代职官简释》。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西夏冶铁管理机构。 景宗元昊天授礼法延祚三年(1040),设于夏州(今属陕西靖边)东境距黄河八十里处。
官名。即司染丞。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孙权置。兼此。见《三国志.步骘传》:“(骘)徙交州刺史,立武中郎将,领武射吏千人,便道南行。明年,追拜使持节、征南中郎将。”官名,东汉末年孙权置,掌征伐或驻守。《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东王府,员额二十人,官阶为职同将军。参见“典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