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民通判
参见“抚民同知”。
参见“抚民同知”。
即“度牒”。
科举制科之一。隋代设置,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大业三年(公元607年)诏举。参见“制科”。
即“巴牙喇纛章京”。
监狱名。宋代元丰、绍圣间,蔡确、章惇、蔡卞相继在同文馆审讯元祐旧党官员,并设狱以拘禁之,称为同文馆狱。
官名,省称五官。汉朝郡国属吏,地位仅次于功曹,祭祀居诸吏之首,无固定职掌,凡功曹及诸曹员吏出缺即代理其职务。晋至南北朝沿置。晋朝中央政府诸卿、领军、护军、太子太傅、少傅等及诸郡、国皆置为僚属。南朝宋自
官名。即太子右司御副率。
明清时进士因列名甲科之榜,故又别称为甲榜。
官名,清置。初置五口通商大臣,驻上海、办理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口通商事务;又置三口通商大臣,驻天津,办理登州、牛庄、天津三口通商事务。后改五口通商大臣为南洋通商大臣,由两江总督兼任,改三口通
卫生署所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掌理疾病之治疗预防以及医务人员的实地训练等事项。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十月三十日内政部修正公布的《中央医院章程》规定,本院置内、外、妇产、小儿、眼、耳鼻咽喉、
官名。北齐置,为左龙署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