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民同知
官名。清朝同知之一种,为直隶厅或厅的行政长官,掌厅事。清制,直隶厅或厅之长官,分设抚民同知、抚民通判、理事同知及理事通判。属同知者,正五品,属通判者,正六品。
官名。清朝同知之一种,为直隶厅或厅的行政长官,掌厅事。清制,直隶厅或厅之长官,分设抚民同知、抚民通判、理事同知及理事通判。属同知者,正五品,属通判者,正六品。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建中元年(公元780年)诏举,郑黄中等三人及第。
清代顺天府分管所属州县的机构。四厅各设同知,分辖若干州县,西路厅同知署在芦沟桥,辖涿州及大兴、宛平、良乡、房山四县;东路厅同知署在通州新城内,辖通州、蓟州及三河、武清、宝坻、宁河、香河五县;南路厅同知
官名。南北朝均置,职主城防。南朝宋江州彭城王大将军府有城局参军,见《宋书自序》;南齐都督会稽五郡、会稽太守、大司马府有此职,见《南齐书·王敬则传》;梁江州建安王伟镇南府有此职,见《梁书·文学·吴均传》
官名。春秋战国置。射人的官长。《礼记·檀弓上》: “扶君,卜 (仆) 人师扶右,射人师扶左。”
见“中书五房”。官署名,唐初置,属中书门下。五房是:吏房、枢机房、兵房、户房、刑礼房。五房分曹办事,掌主众务,职同宰相,事无不统。见《新唐书·百官志》。
官名。三国魏置(一说西晋置),地位较高,三国魏、晋、南朝宋皆三品。十六国前凉、后赵、前秦、西秦亦置。南朝后期地位渐低,梁武帝大通三年(529)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二班,陈改为拟七品,秩比六百石,北魏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太卜下大夫梦占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南朝梁置,为大匠卿副贰。位三班。陈沿置,八品,秩六百石。
公府诸曹之一。东汉公府置记室令史,掌章表书记文檄。三国时单称记室。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始置记室参军,南朝宋以后以记室为公府诸曹之一。《宋书·百官志上》说:“今诸曹则有录事、记室……右户、墨曹,凡十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奉天清吏司长官。简称奉天司郎中。乾隆六年 (1741) 设。蒙、汉各一人,正五品。掌司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