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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宣

官名。①即枢密院承旨,后晋高祖天福五年(940)改。② 宋朝承宣使省称。


1、官名。五代时后晋高祖天福五年改枢密院承旨为承宣。宋朝改方镇留后官为承宣使。参看《旧五代史·晋高祖纪》和“承宣使”条。

2、官署名。明清两朝在各省设承宣布政使司,其长官为布政使,掌理民政。清朝末年在各部设承宣厅,以左右丞领厅事。见《明史·职官四·承宣布政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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