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部使司判官
官名。辽朝南面官,又称“东京户部使司判官”。户部使司官员,协助户部使处理日常事务。
官名。辽朝南面官,又称“东京户部使司判官”。户部使司官员,协助户部使处理日常事务。
官名。同“庖人”。春秋时晋国置。掌烹饪膳食。《韩非子·内储说下》:“晋平公觞客,少庶子进炙而发绕之,平公趣杀炮人。”
官名。明清督理漕粮之官员。隶于总漕。明朝漕粮北运, 由卫所官军运,设守御千户所千总、所千总领运。清朝裁卫,改归州县,而领运之卫所依旧。设守御所千总十三人,为从五品,所千总一百八人,为从
“大行台郎中”的省称。
官署名。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置于编类御笔所,掌讨论古今宫室、车服、器用、冠婚、丧祭沿革制度。宣和二年(1120)废。官署名。宋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置于编类御笔所,属尚书省,掌讨论古今宫室、
官名。《宋书·百官志下》谓西汉时已置此职,晋、南北朝诸代及隋唐均沿置。唐制秩从六品上,掌校典籍,侍从文章。其后金代王府中亦曾设置。
清制,凡亲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缺出,由宗人府选其子嗣内才智、骑射、满语优者数人,无论嫡庶,引见钦定,承袭爵位,称为袭封。
官名。南诏官,与坦绰、久赞谓清平官,决国事轻重,犹如唐朝宰相。
地方行政区名。明清地方行政建制之一。地位略次于府,有下属之县。因直隶于布政使司,故名。明、清地方行政单位之一,略次于府,而不属于府,也有属县。因其直属于省,故改称直隶州。见《明史·职官四·州》、《清史
宋朝军制。神宗改革兵制,以不同番号之禁军指挥,混合组成将的编制,其下设部,部下设队。置正将、副将、押队使臣、训练官、部将、队将等职。一将兵力通常为几千人,少数将达万余人。边地蕃兵、弓箭手等也与禁兵混合
秦、汉官府小吏,因俸禄微薄,故名。秩皆百石以下。据《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引《汉官名秩簿》,斗食月俸十一斛; 一说,斗食者岁俸不满百石,计日而食,一斗二升,故云斗食。1、官员俸禄的等级名。《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