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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房

官署名。唐朝置,为五房之一。玄宗开元(713—741)中设于政事堂,与吏房、枢机房、兵房、刑礼房分曹以主众务。北宋初期,中书门下、枢密院承旨司设有,为六房之一。属中书门下者掌财币军储、户口版籍、租调漕运、禄俸、赈贷、土贡及诸路转运等事; 属枢密院者掌金谷刍粮出纳之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门下省、中书省、尚书省亦增设。清朝亦置,为中央和地方官署中书吏之办事机构,六房之一。都察院堂下、通政使司登闻鼓厅下设有,掌有关案件之整理呈报。于房办事之书吏为经承,属都察院者三人,属通政使司者一人。顺天府及各直省府、州、县衙门内亦设有,协助府、州、县长官经管户口及应征解给、夏税秋粮等项。其书吏,属顺天府者为经承,属各直省府、州、县者为典吏。


清朝府州县掌管民户的官署称户房。见《文献通考·职官·录事参用司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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