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均监
官署名。即国子监,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国子监。
官署名。唐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国子监为成均监,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复旧。
官署名。即国子监,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国子监。
官署名。唐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国子监为成均监,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复旧。
官名,属太尉,为一曹之长,总领曹事。汉代太尉等公府分曹办公,总领一曹事务的正职称掾,副职称属或史,某曹之掾,称某曹掾。曹,类似今天的局、处、科。太尉,掌全国之武事,为最高的军事长官,为三公之一。《后汉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理事一人或数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三十七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二十五人。掌审查法典事项。
禁军名。后唐置,《五代会要·京城诸军》记后唐应顺元年(公元934年)三月改左右羽林四十指挥为严卫左右军,为禁军中的两军。
官名。清朝顺治十六年(1659)定,理藩院尚书改兼礼部衔。遂有此称。十八年仍复旧称。遂废。
官制用语。年幼即位的皇帝,常由近亲大臣或太后代行皇帝理政,当皇帝为成年人时,亲自理政,称为亲政。《汉书·王莽传》:“皇帝年在襁褓,未能亲政。”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六品,隶宣徽院。掌弘州(今山西大同东)输纳米面等务。设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六班,拟武毅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班阶略高,拟忠勇将军等号。
官署名。即门下省,唐玄宗开元元年(713)改,五年复名门下省。参见“门下省”。即门下省。唐玄宗开元元年改门下省为黄门省。见《新唐书·玄宗纪、百官志二·门下省》。
官署名。金朝置,属少府监。掌织绣和制作皇帝、后妃所用服饰、烛笼照道、花卉等。设令、丞、直长等职,秩从六品、从七品、正八品。贞祐二年 (1214)唯设官一员。辖有绣工、都绣头各一人,副绣头四人,女四百九
官名。又称“副宪”。明清都察院之副长官。佐左都御史掌院事。明洪武十六年 (1383) 设。左、右各一人,秩正四品。十七年升秩正三品。洪熙元年 (1425),南京都察院设右副都御史一人。清顺治元年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