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军需官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一人,正三品,正参领充,简放。掌筹计全军粮饷服装等事务。唯平时不编军,故不常置。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一人,正三品,正参领充,简放。掌筹计全军粮饷服装等事务。唯平时不编军,故不常置。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各省监狱、警察、习艺所罪犯名册、衣粮费用,编纂牢狱规则、统计书表事项。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各省监狱、警察、
官署名。宋朝初年置,属少府监。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改为东、西染院。参见“染院”。
官名。两晋南北朝至唐为鼓吹署次官。隋朝正九品,唐朝从八品下,皆置二员。辽朝为南面朝官。参见“鼓吹署”。
官名。见《汉书·律历志》,为太史令所属待诏的职任之一。
明清州县地方乡里之职役。其时各大村镇,每村地分数甲,数十百家。每甲之中又分某乡、某排。一排之中有排甲稽察,一乡之中设乡约约束。专司传达政令,调解纠纷。明清时乡中小官,由知县任命,掌传达政令,调解纠纷。
吏员名。宋置,属殿中省尚食局,员额二百人,掌烹制膳食之事。
宋朝贡举考试机构。殿试、省试时常置,设复考官、复考点检试卷官。掌复审初考官所定等第,转送详定所。科举考试机构。宋制,殿试,省试常设复考所,选派复考官和复考点检试卷官,掌理对初考的复试,定等第以后转送详
西夏语官名。西夏置,职掌不详。《宋史·夏国传下》记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十月,夏国遣“芭良嵬名济等进助山陵礼物”。芭良为嵬名济的官称。
官名。渤海国置,司膳寺长官。
官署名。辽朝置。掌南京诸军戒严执法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