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船处统领大臣
官名。清置。乾隆十六年改圆明园中的清漪园御舟事务为御船处,置统领大臣,掌管御船等事务。明年又置八品水手催总三人,八品网户催总一人。见《清史稿·职官五·御船处统领大臣》。
官名。清置。乾隆十六年改圆明园中的清漪园御舟事务为御船处,置统领大臣,掌管御船等事务。明年又置八品水手催总三人,八品网户催总一人。见《清史稿·职官五·御船处统领大臣》。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的四班,与伏波将军同班,大通三年 (529)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八班。陈定为拟八品,比秩六百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四
官名。宋置,为敕令所提举的下属官员,负责敕令的删定工作。参看“敕令所提举”条。见《宋史·职官二·编修敕令所》。
官名。南齐置。统带宿卫军兵。《南齐书·倖臣·纪僧真传》:“出为建武将军,建康令。还除左右郎将,泰山太守。”
晋与南朝考课郡县的法规。晋武帝时杜预制定五条课郡县法,其内容一为正身,二为勤民,三为抚孤,四为敦本,五为修人。南朝宋齐梁陈的考课沿袭晋制,惟作某些调整,增加若干经济方面的规定, 如强调农桑,增加市赋等
官名。三国吴置。领兵。《三国志·宗室传》裴松之注引《吴书》: “(孙)桓弟俊,字叔英,性度恢弘,才经文武,为定武中郎将,屯戍薄落。”官名,三国吴置,掌领兵征伐或驻守。《三国志·吴书·宗室传·孙桓》:“
唐制,除受四品以下,五品以上官称制授,见《资治通鉴·唐纪》“景云元年”条。
见“校理”。
官署名。北齐州、郡、县置。管理境内寺院僧务,属昭玄寺,以都统、统、维那为长官。
匈奴王号,位次左右贤王和左谷蠡王,而高于左右日逐王、左右温禺鞮王,左右渐将王等,有自己的部土,掌本部兵马人民等事,属官有骨都侯、尸逐骨都侯、日逐、且渠、当户等。见《后汉书·南匈奴传》。
官名。 西周诸侯国置。 职掌不详。 见《永盂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