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媛
妃嫔名号。北周置。是后宫中地位较低的妃嫔,仅在御婉之上。分上媛、中媛、下媛三个等级,地位分别相当于六府中的上、中、下大夫。
内命妇名。北周设置,为皇帝之妾,位视大夫。大夫有上大夫、中大夫、下大夫,故御媛亦有上媛妇、中媛妇、下媛妇。《隋书·礼仪志》说:“上媛自青衣而下六,中媛自朱衣而下五,下媛自黄衣而下四。”
妃嫔名号。北周置。是后宫中地位较低的妃嫔,仅在御婉之上。分上媛、中媛、下媛三个等级,地位分别相当于六府中的上、中、下大夫。
内命妇名。北周设置,为皇帝之妾,位视大夫。大夫有上大夫、中大夫、下大夫,故御媛亦有上媛妇、中媛妇、下媛妇。《隋书·礼仪志》说:“上媛自青衣而下六,中媛自朱衣而下五,下媛自黄衣而下四。”
官名。北齐祠部尚书所属有祠部曹,“掌医药,死丧赠赐等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官名。清朝京、通十三仓之主官,隶属于总督仓场侍郎。顺治元年(1644)置。凡京仓十一: 禄米仓、南新仓、旧太仓、北新仓、富新仓、兴平仓、太平仓、储济仓、本裕仓、丰益仓、海运仓。通仓二: 中仓、西仓。分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八班,普通六年(525),列为十光将军之一。参见“十光将军”。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八班。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司刺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称纳言下大夫。天官府属官,员二人,正四命。其职掌参见“纳言下大夫”。
战国时年俸为三百石粮谷的官吏。燕、秦等国置。《史记·燕召公世家》:“王(哙)因收印自三百石吏已上而效之子之。”
官名。明太祖吴元年(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 于将作司置,正四品,为司卿之副职。洪武元年(1368)改将作司隶工部,六年,改司正六品,少卿品秩亦随降。十年罢。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粮食部,督导粮食政策与粮仓管制的有关法令。
官名。北周冬官府司木中大夫所属有器工中士,正二命;器工下士,正一命。掌器物的制造。
官名。清朝八旗护军营之职官。掌紫禁城内各门之文书事务。额定上三旗每旗一人,另有委署门主事各一人,以一人轮流值班景运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