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尚书
即“录尚书事”。
即“录尚书事”。
官名。东汉灵帝中平五年(188)初置,为西园八校尉之一,以冯芳任之,统于小黄门上军校尉蹇硕。官名,东汉灵帝初置,为西园八校尉之一,冯芳初任此官,掌领军队。参看“助军左校尉”条。
1、监狱名。汉代蔡邕《独断》:“四代狱之别名,唐虞曰士官,《史记》曰皋陶为理,《尚书》曰皋陶作士。夏曰均台,周曰囹圄,汉曰狱。”2、狱官名。《尚书·立政》:“王左右常伯、常任、准人。”注:“准人、平法
官名。元置,见“尚供总管府”。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七班,拟镇兵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 定制后,仍拟镇兵将军等号。
官名。北周置为散官,无职掌。五命。散官名。汉以来有骑都尉,北周改骑都尉为奉骑都尉,作为散官名号,秩五命。
官名。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工正所,置工正,秩正八品,掌缮造修葺宫邸、廨舍。其副职为工副,秩从八品,嘉靖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裁革。
官名。唐文宗开成元年(836) 改王府侍读置,宣宗大中元年(847) 复为侍读。
官名。明宣德中置,见“督运侍郎”。
见“御前忠佐军头引见司”。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右旅贲率上士佐官,正二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