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副
“录副奏折”之简称。
“录副奏折”之简称。
官名。战国置。掌皮革。《滨虹草堂藏古玺印》著录战国官印有“北宫皮官”。朱德熙等《战国铜器铭文中的食官》认为“北宫皮官当是掌六宫皮革之事的职官”。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掌东宫田赋、财赋出纳,隶家令司、内宰司。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置达鲁花赤、提举、大使各一员。
官名。金置于大庆关,员额一人,秩正八品。掌解系浮桥、济渡舟楫、巡视河道、修完埽岸,兼率埽兵四时功役、栽植榆柳、预备物料、讥察奸伪等事。下设同管勾一人,司吏二人。
唐武则天所设的近侍机构,见“控鹤府”。
官署名。明清宦官衙门之一。掌理御厩、兵符之事。明洪武十七年(1384)改御马司设,置令、丞、奉御等官司之。二十八年更定职秩,设正四品太监一人为主官。下设左、右少监,左、右监丞及典簿、长随、奉御等官佐之
官名,汉置,属雍营都尉,掌领兵。《后汉书·耿弇传》:“及恭至洛阳……拜为骑都尉,以恭司马石修为洛阳市丞,张封为雍营司马。”
战国时秦国经过训练的步兵之称。“锐”取其勇猛之意。
官名。宋代诸州幕职有签书判官厅公事和节度判官,如该州不设通判,则升判官为签书判官厅公事以兼之;小州判官、推官不并设,或以判官兼司法,亦有由他官兼判官者。辽节度州有军事判官,观察州有观察判官,团练州有团
明清都察院所属河南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十人。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皆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御史满
即“丹杨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