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市舶司”。
官名,汉置,为郡吏,掌祠庙供奉祭祀。汉朝《西岳华山亭牌》记弘农郡有供曹掾、史各一人,主供奉西岳庙等。
见“缮珍司”。官署名。元置,秩正三品,属徽政院。延祐六年(公元1319年)升缮珍司置,次年复为缮珍司,详见该条。
清朝官员之附加俸禄。此项银两初为火耗。各地征课田赋,借口火耗,多征分肥,有征一钱者,亦有加至四、五钱者。雍正二年(1724)山西巡抚诺珉、布政使高成龄奏请耗羡提解归公,以充衙门公费及发给官员充作养廉之
官名。北魏置,掌明堂的修建事务。元义以领军、尚书令领之。见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七五《元墓志》。
官名。全称“钦命出使大臣”。清末派驻外国的高级官员。光绪元年(1875)设。初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所辖,二十七年,改归外务部。三十三年始定三等制: 头等,秩一品; 二等,秩二品; 三等,秩三品。其职掌为
周制,诸侯朝见天子时,天子在王畿之内赐其封邑,以供其膳宿和斋戒沐浴之用,故称汤沐邑。汉朝皇帝、皇后、公主以及诸侯王、列侯收取赋税以供其私人奉养的封邑,亦称汤沐邑。《汉书·高帝纪》颜师古注: “凡言汤沐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周王所用的弓弩矢箙,赞助周王行射仪。《周礼·夏官》: “缮人,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掌王之用弓弩矢箙矰弋扶拾。掌诏王射,赞
官署名。辽朝北面军官置,以大将总帅府军马事。设兵马都元帅、副元帅、同知元帅等。金朝战时临时设置,掌统军,事讫即罢。太宗天会二年(1124)时宋用兵时置,掌金、宋边境军事。次年,更西南、西北两都统府为元
官名。北周置,掌宫殿苑林的营造,下设营作副监。周宣帝营建东京(今河南洛阳)时,设京洛营作大监,主持宫苑修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