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赞官
官名。宋朝御史台置,补正名后,遇大礼可出为录事参军。
官名。宋朝御史台置,补正名后,遇大礼可出为录事参军。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一说即“民啬夫”。战国置。主管一乡百姓政教的长官。
官署名。清末始设于弼德院与资政院,北洋政府于总统府、国务院、国会两院和一般重要机关均有设置,办理总务或机要事务。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员额一人,为司法院的长官,其职权有四:一、综理全院事务,掌理司法行政权与司法审判权;二、为统一法令及变更判例会议主席;三、对于行政法院及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的审判,认为有必要时,得出
官名,即左廷尉平,为大理(廷尉)属官,掌审判。《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廷尉,秦官,掌刑辟,有正、左右监,秩皆千石。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右平,秩皆六百石。”参看“大理平”条
宋朝太学职事名,即前廊学录。参见“学录”。
邪恶不正、净干坏事之臣。《后汉书·梁统传论》:“况乃倾侧孽臣,传宠凶嗣,以至破家伤国,而岂徒然哉!”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掌供乐人衣服。隶太常寺鼓吹署。
商代前期王室的基本军事组织。见“族军”。
即“固伦额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