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忠校尉
官名,三国魏置,位低于将军高于都尉、掌征伐、驻守或奉诏出使。《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正始元年,太守弓遵遣建忠校尉梯儁等奉诏书印绶诣倭国。”
官名,三国魏置,位低于将军高于都尉、掌征伐、驻守或奉诏出使。《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正始元年,太守弓遵遣建忠校尉梯儁等奉诏书印绶诣倭国。”
官名。清朝侍卫处之次长官,仅次于领侍卫内大臣。顺治元年(1644)设,武职从一品。额定六员,镶黄、正黄、正白旗各二人,由散秩大臣、都统、护军统领、前锋统领、满大学士,尚书内特简。协助领侍卫内大臣,掌率
官名。北齐置,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八品。武官名。北齐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正八品下。
官署名。宋朝将作监所属机构,掌拣选京城内外退弃木材,区分长短曲直,合用者供营造,余作薪柴。设监官一人,以京朝官充任。宋将作监所属机构。掌收受京城内外退弃木材,按长短曲直进行选择,有用之材供给营造,其余
官名。南宋时分临安府城外内为南北左右厢,各置厢官以听民讼,分使臣十员以缉捕盗贼。分六都监界,分差兵一百四十八铺以巡防烟火。后罢城内二厢官,惟留城外二厢官。
清入关前“理政听讼大臣”之俗称。因以额亦都、费英东、何和礼、安费扬古和扈尔汉五人充任,故名。详“理政听讼大臣”。
即“录尚书事”。
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加官,无实职。在左神策军上将军下。
官名。突厥语的音译。突厥置,世袭,无员限。《周书·突厥传》: “大官有叶护,次设,次特勤,次俟利发,次吐屯发,及余小官凡二十八等,皆世为之。
官制用语。又称残阙。宋朝吏部四选的破格阙榜公布十日后,所剩无人愿认窠阙,称为残零阙。再放榜公布十日,所剩无人愿认为,称为无人愿就残零阙。年老免铨试选人或杂出身人,许注授此类窠阙。
官名。即少府少监,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少府少监。官名。见“内府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