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廷尉史

官名,汉置,掌助廷尉平审理朝廷直属监狱的罪犯。《汉书·杜周传》:“义纵为南阳太守,以周为爪牙,荐之张汤,为廷尉史。”


官名。汉代廷尉的属官。掌决狱、治狱。《汉书·于定国传》记于定国为廷尉史,“与御史中丞从事治反者狱,以材高举侍御史。”《汉书·刑法志》上所说鞫狱的廷史,也就是廷尉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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