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指代理暂任或试充某官职。至清朝,始将署某职作为官名之一种,以表示尚未实授之官职,如署笔帖式、署亲军校等。
官名。三国吴置,秘府属官,掌秘府所藏图籍,多为文学之士。《三国志·华覈传》:“始为上虞尉,典农都尉,以文学入为秘府郎,迁中书丞”。官名,三国吴置,属秘府,掌秘府所藏图书秘籍,多选文学之士任之。《三国志
州分职吏名。北齐上上州在户曹掾、史之外,又有左户掾、史,其与户曹掾、史如何分工则不详。参见“州户曹掾史”。
官名。西晋武帝泰始(265—274)初置,与前军、左军、后军将军合称四军将军,各领营兵千人,掌宿卫。是护卫皇帝宫庭的主要禁军将领之一。初属中军将军,后改属领军将军(中领军)。员一人,四品。东晋哀帝兴宁
官名。①工部所属头司次官。隋文帝开皇六年 (586) 置。掌城池土木工程之事。炀帝大业三年 (607) 改名起部承务郎。唐高祖武德三年(620) 复旧名。置一人,从六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名
见“十猛将军”。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掌盐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①沿“律博士”。②唐朝国子监置律学,初设博士一员,后增至三员,从八品下,掌教授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以律令为专业,兼格式法例; 高宗显庆三年(658)废学,以其隶大理寺,龙朔二年(662)复置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顺治二年(1654)设律例馆,以各部院通习法律者为提调。乾隆七年(1742),律例馆并入刑部,仍设提调官一人,以刑部司员兼充。后定满、汉各四人、掌章奏、文移、管理吏役及
官名。三国魏置。《太平御览》卷二四一《都尉》条引《魏略》:“积弩都尉,秩比二千石,后更为典弩都尉。又有典铠都尉,秩与典弩同,皆属积弩。”官名,三国魏置,掌铠甲。《太平御览》241卷《都尉》条引《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