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务司郎中
官名。清末外务部庶务司长官,光绪二十七年(1901)设。掌司事。正五品,奏补。
官名。清末外务部庶务司长官,光绪二十七年(1901)设。掌司事。正五品,奏补。
见“崇文门监督”。
宋朝殿试合格人第五甲俗称。以其登第人后多贵显,故称。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六年 (507)置,充当侍卫之任,多由散骑常侍等文职清官兼领,天监七年定为十一班。陈沿置,四品,秩二千石。
①官署名。宋朝大理寺置,掌收受地方所断狱案奏状。②吏名。宋置。属大理寺。
官名。(1)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设置,由省委任,直属县知事,为有给职。主要掌理县署委办事件,督饬村长办理行政事务。(2)国民党政府设置,一为县以下的区署的主官,辅佐县长总理全区政务。参见“区署”。二为市
官署名。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名。清末大清银行内所附储蓄银行主官。光绪三十四年(1908)设。定额一人,由大清银行执事中奏派。掌理全行事务。
官署名。清末始置,配置于高等审判厅内,设检察官一人,录事一至二人。北洋政府沿置,由检察官执行职务。其名额无具体规定,凡设二人以上的,则以资深者一人为监督检察官,监督分厅事务。分厅检察官的职权,与高等检
官名。① 又称“乡良人”、“乡帅”。春秋时齐国置。乡的行政长官。《管子·小匡》: “十里为乡,乡有良人。”有武事,则为一旅之长。《国语·齐语》:“十连为乡,故二千人为旅,乡良人帅之。”②女官。秦置。汉
州分职吏名。北齐上上州在户曹掾、史之外,又有左户掾、史,其与户曹掾、史如何分工则不详。参见“州户曹掾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