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录为进士而未直接任官者的称呼。明洪武十八年(1385)始定,给以禄米,于诸司观政,使其谙练政体,然后擢任之。除入翰林院称庶吉士外,六部、都察院、大理寺、通政司诸署仍称进士。三年后即选京职。
官名。清末度支部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四品,简任。掌佐拟本部则例及一切章程,审议各司重要事务。
① 西汉加官名号。 武帝时置, 与左曹合称诸曹,秩二千石。加此者每日朝谒,在殿中收受平省尚书奏事,亲近皇帝,典掌枢机。东汉省。②官署合称。宋朝尚书省六部二十四司分左、右,兵部、刑部、工部为右名曹,其职
官名。即“太子左卫率”。
官名。北魏置。大行台次官,与大行台尚书左仆射共佐大行台尚书令掌台中事务,位在左仆射下。唐高祖武德(618—626)初,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置尚书仆射一员,左、右任置,丛二品。武德八年罢。参见“大行台”。
官名。尚书属官。《后汉书·耿纯传》:“纯学于长安,因除为纳言士。”注: “王莽法古置纳言之官,即尚书也。每官皆置士,故曰纳言士也。”官名。尚书属官。《后汉书·耿纯传》:“纯学于长安,因除为纳言士。”注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学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宣统三年 (1911) 改隶军学处。掌拟炮队教育、训练、校阅之计划,审订炮队操法,核议炮队应用军械器具,考察学堂成绩。置科长、科员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成立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简任。职任辅佐局长管理司务,局长有事故时得代行其职。
清朝兵部车驾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支撑社稷的重臣,也称社稷臣。《晏子春秋·内篇杂上·第十三》:“公曰:‘然夫子之于寡人何为者也?’对曰:‘婴社稷之臣也。’公曰:‘何谓社稷之臣?’对曰:‘夫社稷之臣,能立社稷;别上下之义,使当其理;制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