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署名。唐置,分左右,掌宫禁宿卫、京城巡警等。设上将军、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其下属官员有兵曹参军事各二人(掌翊府、外府武官,兼掌猎师)、骑曹参军事各一人(掌外府杂畜簿帐、牧养之事)、胄曹参军事各
官名,汉置,为郡县佐吏,位在将作掾之下,佐掾掌土木工程和徒役事。后世无闻。
官名。辽、金元设置,为警巡院的副主官,见“警巡院”。
使职名。唐高祖武德九年(626) 以右仆射封德彝为之,简取十八岁以上中男入军,给事中魏徵执奏不可。太宗贞观元年(627) 又发诸道简点使,以征简兵壮。唐诸道临时特遣使。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四月曾派
官名。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始置,正九品上文散官,炀帝大业三年(607)罢。改于秘书省置,十人,正七品,掌明经待问,唯诏所使。唐朝定制为正九品上文散官。北宋前期沿唐制,神宗元丰三年(1080)废。徽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太史中大夫保章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北周静帝大象元年(579)置,东京秋官府司宪司长官,正五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职掌略同“司宪中大夫”。官名。北周置,官为东京六府官属,秩正五命。任此职者见《隋书·杨尚希传》:“历东京
学官名。宋朝国子学及各类学校都分斋教学,每斋约三十人,设斋长一人,负责表率本斋学生,凡违规矩者,依斋规五等罚纠之,并每月考斋生行艺,记著于籍。宋学校职事名。宋代各类学校都分斋教学,每斋学生约三十人,置
官署名。元地方监察机构,由提刑按察司改立,置司扬州 (至元二十九年由淮安迁至扬州),为内八道监司之一,直隶御史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