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广州国民政府

广州国民政府

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设于广州的革命政府。民国十三年(公元1924年)革命统一战线形成以后,随着形势发展的需要,有改组大元帅大本营重新建立新的政权组织的必要。因此,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了《组织国民政府决议案》,决定依照这次大会所制定的政纲为原则,组织国民政府,并向各界宣传建立国民政府的必要性。但是当时广州的政治局势仍很不稳定,后来经过同年十月平定商团叛乱,次年二、三月讨伐陈炯明的第一次东征和五、六月间平定滇桂军阀的叛乱之后,使广州局势转危为安。特别是这时全国正处于“五卅”革命运动的高潮中,十几万省港罢工工人回到广州,便成为反帝斗争的主力和广州革命政权的重要支柱。这时建立国民政府时机已经成熟,于是在中国共产党倡导下,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在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六月制定了《国民政府改组大纲》,接着政治委员会就根据这一大纲起草了《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经过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后,于同年七月一日由国民政府公布。国民政府也在同日宣告成立。依照《国民政府改组大纲》和《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国民政府在组织制度上有两个基本特点,一是党治原则:国民政府须接受中国国民党的指导和监督。二是实行集体领导和议行合一的原则:国民政府以委员会议的形式实行集体领导;在政权机关中,基本上实行了议行合一的制度。把立法、行政、司法、监察、军事、任免官吏等大权,都集中于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和国民政府委员会。国民政府委员会是掌理全国政务的最高机关。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任的国民政府委员若干人组成(当时实际有委员十六人),并于委员中推定五人组成常务委员会,推选一人为主席。主席除召集并主持国民政府委员会会议以及根据会议处理日常政务外,别无其他特殊权利。国民政府发布的一切法令和其他文件,须由主席和主管部长署名;不属于某部的,则由常务委员多数署名,以国民政府名义公布实施。国民政府初期设立军事部、外交部、财政部和秘书处。以后又陆续成立了交通部、司法行政委员会(后改为司法部)、教育行政委员会、侨务委员会和法制编审委员会。各部、会设有部长或主任委员,承国民政府之命分别主持各部、会的行政事宜。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八月一日成立监察院。监察院受国民党的指导监督与国民政府的命令,负责监察国民政府所属各行政、司法机关官吏的活动,考查各种行政事宜并稽查其财政收支情况。此外,在国民政府成立初期,兵工厂和购料委员会均由国民政府直辖,后来兵工厂改属军事委员会。

猜你喜欢

  • 中央政治委员会秘书处

    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的内部机构。其职掌为:一、文书的撰拟批判及收发保管;二、编次议事日程及会议录;三、会议记录及整理议案;四、典守印信;五、对外接洽;六、整理簿记编造预算及庶务会计事项;七、协助各

  • 管理光禄寺事大臣

    官名。清朝光禄寺主管官。乾隆十三年(1748)设,由皇帝特简,无常员。掌总理大内膳羞及祭祀朝会等大典礼预备筵席诸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官名。清乾隆十三年(公元1748年)以后,特简满大臣一人

  • 上闻爵

    爵名,也写作“上间爵”。意即功使上闻,名通天子。详“上间爵”条。

  • 典仪

    官名。南齐置典仪录事,为东宫属官,隶殿中将军所领导客局,掌朝会司仪。梁、陈不详所属,掌唱警唱奏之事。北魏有“典仪监”。隋朝为谒者台属官。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复置,员二人,隶门下省,掌殿廷赞唱之节及

  • 进义校尉

    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阶官名,改三班借差置,位在进武校尉下、下班祗应上,属无品武阶官。金、元皆置,为武散官三十四阶第三十二阶。金为正九品下。元朝为正八品,敕授。武阶官名。宋政和中

  • 哨长

    武官名。清代置于湘军等勇营,见“哨”。

  • 人爵

    即官位。《孟子·告子上》:“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 公卿大夫,此人爵也。”

  • 北枢密院通事

    吏名。辽朝北枢密院吏员,在北院郎君下。官名。辽置。属北枢密院,以熟悉华俗、精通华语之人为之,掌通译语言之事。

  • 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

    宋朝军职名。太宗时置,隶侍卫司,为骑兵龙卫军、步兵神卫军统兵官,地位略低于殿前司所属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北宋中期以后,多不领本职,成为武将虚衔。

  • 河南统军司

    官署名。元朝地方军事机构。设于世祖中统三年(1262)十二月,掌河南戍军。置统军使、副使等职。十年四月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