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司郎中
官名。即“广东清吏司郎中”。
官名。即“广东清吏司郎中”。
明朝由捐纳而取得贡生资格者用此称。清朝称例贡。
县分职诸曹之一。汉置,《洪范·五行传》说:“时曹共政教。”为主时节之吏。
爵位名。为太平天国后期设置的六爵之一,简称为豫。见“六爵”。
官名,汉时投马国有此官。详“弥弥”条。
辽代官制分为北面官和南面官两个系统,北面官治官帐、部族、属国之政, 南面官治汉人州县赋税、军马之事。官制虽区分为两个系列,但南北面官则可以互相迁转,如耶律硕老以同平章事为特哩衮,耶律洪以上京留守为北院
宋朝仓库场务之主管人员。常以手分等吏人或衙前充当,位在监当官之下,分管有关事务,督率仓、库、斗、秤、拣、掐子等。与其副手合称“专副”。
官署名。明朝锦衣卫所属机构。成祖时分原锦衣卫镇抚司为南、北二司,北司专掌诏狱。宪宗成化 (1465—1487) 间始置北镇抚司印,狱成专达皇帝,不须通过锦衣卫官,锦衣卫官不掌诏狱者亦不得干预其事。
“通直散骑侍郎”省称。
官名。清朝派往新疆地区的驻札大臣。位在参赞大臣及办事大臣之下。乾隆二十四年(1759)以后陆续在喀什噶尔、哈密等地设置。辅佐驻防将军协理该地区事务。
士兵名。国民党政府设置,见“兵(3)”。